利用水力舂米的器具。
明徐光启《农政全书》卷十八:“槽碓:碓梢作槽受水,以为舂也。凡所居之地,间有泉流稍细,可选低处,置碓一区,一如常碓之制。但前头减细,后稍深濶为槽,可贮水斗餘,上庇以厦,槽在厦,乃上流用筧引水,下注於槽。水满,则后重而前起,水泻,则后轻而前落,即为一舂。如此昼夜不止,可毇米两斛,日省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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