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
《书·盘庚中》:“曷不暨朕幼孙有比,故有爽德。”蔡沉集传:“汝何不与朕幼小之孙同迁乎?故汝有失德。”
不至。
《国语·周语中》:“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各以利退,上求不暨,是其外利也。”韦昭注:“暨,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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