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鲁宣公之女,宋共公夫人,亦称共姬、恭伯姬。
共公死后,执节守贞。鲁襄公三十年,宋宫失火,左右劝其躲避,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越义而生不如守义而死。”遂被焚死。见《穀梁传·襄公三十年》、汉刘向《列女传·宋恭伯姬》。汉牟融《理惑论》:“豫让吞炭漆身,聂政皮面自刑,伯姬蹈火,高行截容,君子为勇而有义,不闻讥其自毁没也。”
用以代称贤女。
宋王安石《寄吴氏女子》诗:“伯姬不见我,乃今始七龄。家书无虚月,岂异常归寧?”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