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伯落长”。伯,通“陌”。格,通“落”。古代设置在街陌村落的督长。
《史记·酷吏列传》:“吏苛察,盗贼恶少年投缿购告言姦,置伯格长以牧司姦盗贼。”裴骃集解引徐广曰:“﹝格﹞,一作‘落’。古村落字亦作‘格’。街陌屯落皆设督长也。”司马贞索隐:“伯音阡陌,格音村落,言阡陌村落皆置长也。”《汉书·酷吏传·王温舒》作“伯落长”。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