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肩耦耕。
《左传·昭公十六年》:“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杜预注:“用次更相从耦耕。”
指耕田者。
清龚自珍《农宗答问第五》:“诛其大宗,放流其羣宗,取其田以食兴王之宗室、亚旅、比耦也。不能,姑徙之。”
语本《仪礼·大射》:“遂比三耦。”郑玄注:“比,选次之也。”比耦,谓射礼中,选择二人为一组。
明李东阳《绍兴府学乡射圃记》:“射,艺类也,君子所不可缺……宾主有分,比耦有数。”清夏炘《学礼管释》:“凡未射之先,司射先比耦。比,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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