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北京条约
【全拼】 běi jīnɡ tiáo yuē
【释义】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法、俄强迫清政府分别签订。《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主要内容有:承认1858年签订的《天津条约》继续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赔偿’英、法军费银各八百万两。《中俄北京条约》主要内容有:把1858年《瑷珲条约》规定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到海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划归俄国;同时笼统规定了中俄西段边界的走向,为沙俄进一步鲸吞历来属于中国的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领土,制造了条约‘根据’。
【例句】 1、中俄北京条约
2、 北京条约
3、 中英北京条约
4、 "中葡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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