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邦灋”。管理百姓的通法。亦泛指国家大法。
《周礼·秋官·大司寇》:“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灋断之。”郑玄注:“邦法,八法也,以八法待官府之治。”《新唐书·韦处厚传》:“以邦法从事。”参见“八法”。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