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邦法
【全拼】 bānɡ fǎ
【释义】
  • 亦作“邦灋”。管理百姓的通法。亦泛指国家大法。

    《周礼·秋官·大司寇》:“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灋断之。”郑玄注:“邦法,八法也,以八法待官府之治。”《新唐书·韦处厚传》:“以邦法从事。”参见“八法”。

  • 【例句】 1、代下36:14众祭司长和百姓也大大犯罪、人一切可憎的事、秽耶和华在耶路撒冷分别为圣的殿。
    2、 何7:8以莲与列人搀杂.莲是没有翻过的饼。
    3、 何7:8以莲与列人搀杂.莲是没有翻过的饼。
    4、 加2:14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麽还勉强外人随犹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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