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半价”。原价的一半。
《汉书·食货志上》:“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於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颜师古注:“本直千钱者,止得五百也。贾读曰价。”《南史·孝义传上·郭原平》:“每出卖物,裁求半价。”唐白居易《得甲牛觝乙马死,乙请偿马价》判:“当陪半价,勿听过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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