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鞍钢宪法
【全拼】
ān ɡānɡ xiàn fǎ
【释义】
1960年3月毛泽东同志在对鞍山市委关于鞍山钢铁公司工作报告的批示中提出的办社会主义企业的方针。它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一改(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工人、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
【例句】
【相关词】
一马一鞍
一马不被两鞍
一马不跨两鞍
一马不跨双鞍
一马不鞁两鞍
一马难将两鞍鞴
云鞍
从鞍
卸鞍
发鞍
备鞍
好马配好鞍
尘鞍
归鞍
征鞍
据鞍
据鞍读书
据鞍顾眄
暖玉鞍
有钱买马﹐没钱置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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