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母亲。
《宋书·范晔传》:“曄妻先下抚其子,回駡曄曰:‘君不为百岁阿家,不感天子恩遇,身死固不足塞罪,奈何枉杀子孙。’”唐赵璘《因话录·商下》:“王(西平王)掷筯怒曰:‘我不幸有此女,大奇事。汝为人妇,岂有阿家体候不安,不检校汤药,而与父作生日,吾有此女,何用作生日为?’”《敦煌变文集·孝子传》:“新妇闻之方割股,阿家喫了得疾平。”徐震堮校:“‘家’同‘姑’。”清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九:“唐宋妇人,每称其姑曰阿家,以曹大家例之,似阿家亦应读姑。”
古代公主、郡主、县主的称呼。
唐李匡乂《资暇集》卷下:“公、郡、县主,宫禁呼为宅家子。盖以至尊以天下为宅,四海为家,不敢斥呼,故曰宅家,亦犹陛下之义。至公主已下,则加‘子’字,亦犹帝子也。又为阿宅家子。阿,助词也;急语乃以宅家子为茶子,既而亦云阿茶子,或削其子,遂曰阿家。以宅家子为茶子,既而亦云阿茶子,削其子字,遂曰阿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