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代主捕盗贼的小吏。
《汉书·张敞传》:“ 敞 使贼捕掾 絮舜 有所案验。 舜 以 敞 劾奏当免,不肯为 敞 竟事,私归其家。” 颜师古 注:“贼捕掾,主捕贼者也。”亦省称“ 贼捕 ”。《后汉书·刘玄传》:“今公卿大位莫非戎陈,尚书显官皆出庸伍,资亭长、贼捕之用,而当辅佐纲维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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