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7319工厂,始建于1950年6月。1996年10月,经总后勤部批准由工厂制整体改制成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9月由军队整体移交湖南省人民政府,现隶属于湖南省国资委管理。
公司注册资本16.69亿,总资产70亿元,现有员工5700余人。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猎豹系列越野车、皮卡等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下辖湖南猎豹汽车有限公司和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家整车制造企业;公司在北京设立猎豹汽车研究院:公司在湖南长沙市、永州市、衡阳市,安徽省滁州市,广东惠州市等设有18家控股子公司。
公司先后历经四次创业。其中:第一次创业时间为1950年-1965年,是为军队服务的一家小型军械修理所(厂)。第二次创业时间为1965年-1984年,工厂主要从事军队的火炮、枪械、光学器材及汽车修理,是当时广州军区最大的综合性修理企业。第三次创业时间为1984年-2010年,工厂实现了“以民养军,保军转民”的战略意图,建成了全国最大的轻型越野汽车生产基地,打造出全国知名品牌一一猎豹汽车,实现由工厂制向公司制转变,“长丰汽车”【代码:600991)在上交所成功上市,公司总部由永州市搬迁至长沙市。第四次创业时间为201 0年至——,公司通过与广汽集团战略重组后,重新回归猎豹整车主业,再创猎豹事业新篇章。
公司坚持重点发展猎豹suv和皮卡整车业务,带动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关键零部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把“猎豹”汽车打造成知名品牌,实现猎豹汽车复兴的宏伟目标。
2009年5月21日,广汽集团以10亿元人民币收购长丰29%股权,顺利成为长丰汽车第一大股东,而长丰集团持有的长丰汽车股份将由265,522,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8%)减少至114,469,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8%,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