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个为什么

封建制农业的产生

世界历史的这一阶段,最先是从我们中国这块土地上开始的。按最新说
法,大约在公元前 11 世纪,周王朝建立的时候,我国古代的奴隶制农业就已
开始向封建制农业转变。而欧洲这一变化直到公元 5 世纪西罗马帝国崩溃以
后才开始。这一早一晚,使得随后两三千年间,我们中国一直处于世界文明
的领先地位,这对于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来讲,都是十分荣耀的盛事。了解这
一段历史,无疑将使我们十分愉快。
如上文所说,奴隶制农业的兴旺发达,是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一旦奴
隶来源断绝,奴隶制农业也就完结了。这是我们理解奴隶制农业向封建制农
业转变的关键。
在这里,我们曾经在采集、狩猎以及刀耕火种那里看到的那种自掘坟墓
的情况又出现了。随着奴隶制农业的发展,使用奴隶劳动越多,由于繁重的
劳动和残酷的虐待而死亡的奴隶人数也越多,依靠不断侵略征服来补充奴隶
供应,总有一天要难以为继。因为事情很明显,即使当时世界人口增长再快,
也赶不上奴隶主残酷虐杀奴隶的速度。
这样,到奴隶社会后期,奴隶来源渐渐枯竭了,奴隶的价格昂贵起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奴隶主,特别是那些势力比较单薄的中小奴隶主,开始被迫
挖空心思,认真考虑怎样利用有限的奴隶争取较多的收入。他们试验了很多
办法。一种办法是,把那些由于不堪奴隶主强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压迫而穷
困破产的自由农民变为奴隶,即所谓债务奴隶,供奴隶主驱使和剥削。但是,这种办法正如我国一句成语所说的那样,“饮鸩止渴”,其结果是社会矛盾
进一步激化,并且军队的兵源发生困难,直接动摇了奴隶主国家暴力这棵命
根子。翻开奴隶社会史,我们看到这时候接连不断的发生平民起义、奴隶起
义。例如,古罗马公元前 73 年爆发了一次世界历史上最著名的大规模奴隶起
义,即斯巴达克起义,吸引了很多平民和奴隶参加,前后坚持 3 年之久,起
义军势力最强的时候人数达到 12 万之多。在奴隶和平民起义的打击下,整个
奴隶社会经济更加迅速破产,田园荒芜,长满野草,有的地方甚至连道路都
找不到了。城市手工业萧条,到处是衣不蔽体的流浪汉。到罗马帝国崩溃前,
流浪在罗马城里的破产农民竟达 80 万人。所以必须另找出路。
鉴于一方面大批破产农民无地可耕,一方面奴隶主庄园又由于缺乏奴隶
而大片荒芜,于是一些奴隶主开始尝试着将那些地点偏远自己不便经常巡视
的田块,出租给破产的自由农民耕种。据说这种方法较之使用奴隶劳动经营
要好得多。为什么呢?因为,一方面奴隶们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任何属于自
己的物质利益,还要整天挨打受骂,任人驱使,自然劳动积极性很差,经常
消极怠工,甚至偷盗破坏;另一方面,由于奴隶来源枯竭,奴隶越发宝贵起
来,奴隶主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肆意虐待残杀,越来越无力对付奴隶的反抗,
所以,与其喝令奴隶们耕作经营,就不如出租给破产农民,较为可靠有利。
但这种方法随后不久,也就渐渐移植到奴隶身上来了。奴隶主们从自由佃农
身上得到启示,开始分出一部分土地,给奴隶作口粮地,每个奴隶一份,自
己耕作,自己食用,用这个办法来鼓励奴隶继续替奴隶主卖力。但这样一来,
一种新型农业制度就开始萌芽了。
这种在奴隶制农业内部新萌芽出来的农业制度就是大名鼎鼎的封建农
业。由于这种新兴的封建农业刚刚从奴隶制农业中脱胎而来,所以它不可避
免地还带有许多旧的奴隶制农业的痕迹。一方面,奴隶有了自己的一小块份
地,过起了自给自足的生活,这是新的封建因素,另一方面,奴隶仍然没有
人身自由,仍然是毫无报酬地替奴隶主劳作,他们本人也仍然还是奴隶主的
私有财产,这是旧的奴隶制痕迹。可以肯定,一开始必然是旧的痕迹较多,
以后新的封建因素才渐渐加多。总的来讲,这还只是一种从奴隶制农业到封
建制农业的过渡状态,或者就看作早期的封建制农业也可以。待将来奴隶人
逐渐获得人身自由以后,那才可看作完全的、典型的封建制农业。
我们比较一下这种早期的封建制农业与奴隶制农业有什么区别。区别就
在于奴隶有了供自己经营使用的一小块份地。这时他虽然名义上还是奴隶,
但其身份实际上已经悄悄地有所变化了,他已经是隶农。或者参照后来的农
民的情形,叫他作农奴,也不无妥当。从奴隶主一面来看,从前他是亲自指
派和监督管家集中全部奴隶统一经营他的全部土地,而现在则有一部分土地
分散给奴隶(也即隶农或农奴)经营了,只有一部分还集中在他自己手里,
由管家继续带领奴隶们耕作。前一部分土地收获归奴隶使用,后一部分土地
收获归奴隶主本人享用。这里的变化,就是有一部分土地分散经营了。由于
这种分散经营,奴隶主本人的身份也相应地起了变化,或许他名义上还是奴
隶主,但实际上已经成为农奴主了。
正是这样,由于奴隶主们改变经营方式,由集中经营改为分散经营,导
致了最早的封建制农业的萌芽。
但这种最早的封建制农业的萌芽出土成苗,则是所谓“蛮族征服”的结
果。这里所谓“蛮族”是奴隶主统治阶级对周围其他落后民族的蔑称。过去,奴隶主阶级就是通过国家暴力对这些所谓“蛮族”进行不断的侵略战争,俘
虏那里的人民变成他们的奴隶。所以这些落后民族与奴隶主阶段的国家有着
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奴隶社会后期,当着奴隶主国家内外交困,社会矛盾
空前激化,奴隶起义、平民起义不断暴发的时候,这些落后民族就乘机起兵,
借助奴隶和平民的力量,推翻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如我国古代的周文王、周
武王消灭商纣王的事就是这样。周原来是商王朝时期生活在今天陕西省一带
的一个受商王朝统治的落后的弱小民族,后来到周文王、周武王时终于积聚
起了强大的力量,利用广大奴隶和平民对商纣王的强烈不满,把商纣王推翻
了。这件事后来传说很多,如神话小说《封神演义》就是描述这件事。类似
的事情也发生在欧洲古代。公元 5 世纪时,居住在西罗马帝国北方即今天德
国一带的日耳曼人由于受到来自东方的亚洲匈奴人的逼近,纷纷侵入西罗马
帝国,再加上当时西罗马帝国内部奴隶起义、平民起义连绵不断,终于使西
罗马帝国于公元 476 年崩溃。
当这些比较落后的民族征服了比较先进的奴隶制国家以后,就遇到了一
个如何巩固地实行统治的问题。他们原先那种氏族部落制度,现在面对外族
人民,自然无法行通;而他们要把所征服国度的全体外族人民都变为奴隶来
使用,也力不从心。况且他们的征服得力于被征服国度平民和奴隶之处甚大,
于理更不能实行奴隶式统治。于是便实行“封土建国”。据我国古代文献资
料记载,周灭商后,总计分封四百余,服国八百余,号称“执玉帛者万国”。
每一个小国就是一个诸侯国,他们的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所谓“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诸侯受封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
有权,不能自由处分转让和买卖。最重要的事实是,诸侯们领受土地以后,
又把领地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由自己直接保有,叫作所谓“公田”,其收
益供自己享用;另一部分是所谓“私田”,又分为许多小块,授予从前的奴
隶和平民,每人一份,作口粮地。这些奴隶和平民是连同土地一起分封给诸
侯的,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但已有了自己的一点小家庭经济。他们得首先自
备口粮和工具无偿地为诸侯们耕作公田,然后才可以经营自己的那一小块“自
留地”。正如孟子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
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这就是所谓封建领主
制农业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封建领主制农业的论述完全相符。说来十
分耐人寻味,我们今天所谓“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先公后私”等
等中的“公”字,当初并不是像我们今天这样用来指“社会”、“集体”、
“人民”等等,而是指封建领主、王公诸侯之类。
在西方,古罗马帝国崩溃以后,从公元 5 世纪到 10 世纪,也逐渐形成了
封建领主制农业。大批自由农民渐渐沦为没有人身自由的农奴,依附于大大
小小的封建领主。国王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他把大片土地自上而下层
层分封给大小封建主们,组成许许多多大小不等的封建庄园。庄园上的土地
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领主直辖地,另一部分为农奴份地。农奴们须得自带
工具和口粮为领主们无偿耕作领主直辖地,然后才可以经营自己的份地。所
有这些情况同我国古代周王朝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日常人们说,经济规律
是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的,由此更是别有一番体会在心间。